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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首页 > 其他类型 > 当医药代表的日子 >第二十八章 新同事们28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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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章 新同事们28(2 / 2)

温雪华要收拾办公室,最后一个才能走。李越和麦贤超等几个人一起坐电梯下楼。

李越问看麦贤超胳膊上搭着一件防雨绸冲锋衣,问他上下班怎么走。麦贤超嘿嘿一笑:“骑摩托车啦,开车会塞车的么。”

到君桦公司上班以前,李越为了方便,已经换了个汉显的传呼。走出大楼的时候,李越感觉到挂在腰带上的bp机在震动,打开一看,上面有一行字:中山纪念堂门口,6点。温雪华。

这里离中山纪念堂确实不远,园区不需要门票,到纪念堂里面才需要买票,5块钱。因为是革命先驱的纪念堂,李越刚来不久就进去参观瞻仰过。看看时间来得及,他就步行走过去了。

中山纪念堂原是1921年孙中山担任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时的总统府,1922年陈炯明炮轰总统府的时候被夷为平地。后来李济深组织筹建成了中山纪念堂,成了广州标志性建筑物之一,也是广州市大型集会和演出的重要场所之一。

李越猜想,温雪华约自己到这里来,一定是有什么事情不能当着其他同事的面说,她是郑总的助理,消息比别人灵通,私下跟自己说的事肯定很重要,只是不知道是好事、还是坏事。想到这里,李越心里不禁有些期待,又有一些忐忑。

在门口等了十几分钟,温雪华也到了。但很快李越就知道,自己想错了,温雪华约自己过来,是她自己有事需要李越帮忙。

温雪华的老家在茂名电白县,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城市,隋唐时期用道士潘茂名的名字命名的。

温雪华长得五官端正,身材苗条适中,模样看上去大气周正,只是皮肤黝黑,据说这是茂名女孩子共同的特点,但这样的肤色配上她的身材,却显出与众不同的美,健康挺拔,英姿飒爽,还有一种别样的妩媚。

温雪华是石油学院会计专科毕业的,男朋友是高中同学,没考上大学就去当了兵,目前在广州某个部队单位开车。温雪华毕业后就来广州找了一份工作。他们原来的打算是一起在广州打拼,安家落户。但最近有了一些变化,所以她想找李越帮她出出主意。

她找李越的原因也比较简单,她觉得李越跟她高中时特别崇拜的一位老师很像,不仅长相有一点像,就连性格脾气甚至说话的神态都很像,第一次见面就觉得很亲切,现在做同事了,觉得李越做事很有调理,也有办法,尤其是对部队的事情比较熟悉,所以想请他帮忙出出主意。

他们眼下遇到的最大问题是,因为没有可以依靠的门路,男朋友没有得到上军校的机会,志愿兵一期明年也要到期了,那时候很可能要复员回老家。他们的老家在山里,回去又能做什么?男朋友想留在广州,开长途车或者出租车。

温雪华自己是专科毕业,能找到现在工作已经很不错了,以后怎么办还不好说,她也不想走一步看一步。虽然她还自学考了个导游证,但也不想去当导游,因为她发现导游的工资其实也不多,主要靠带游客去吃饭、买东西拿回扣赚钱,她觉得那像是骗人的,干不长远的。

李越认识温雪华以来,一直觉得她确实比较善良和正直,但也比较温顺,很少与人争论。郑总分派她的工作也能积极完成,但多少有点缺乏条理,有时候会比较忙乱,还是社会经验少了。

她问的这件事确实比较重要,甚至可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,她肯定跟男朋友商量过很多次了,两家老人也应该讨论过,她甚至还有可能请教过郑总,现在问自己,只不过是想印证一下自己已有的想法,多一份支持。

于是李越说到:“我肯定不如你的那位老师懂得多,而且我是外地人,对这边不熟悉,也应该不如郑总懂得多,我想她可以给你更好的建议。不过既然你问了,我还是说两句,管不管用的你参考一下就是。

我对部队的事情多少还是知道一点的。比如上学或者士官的事情,现在跟社会上办事差不多,几乎就是明码标价的,上学需要多少、调动需要多少、转士官和续签需要多少,大家知道,因为基本上是公开的,还有一些有关系、有本事的人专门做这种生意,你男朋友肯定知道,也可能认识这样的人。

你刚才说他打算留在广州开车,对他来说这也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,以后甚至还可以买个自己的车,或者干别的买卖。但对你来说确实是个问题,你说的对,大城市对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,如果不是做生意、当老板,专科确实没有竞争力。而且大城市的生活成本也越来越高。

所以,我个人认为,你们还真的不如回去,你们两家一起凑点钱买个车,或者先租别人的车,跑长途或者跑出租都可以的,自食其力,凭本事吃饭;你自己可以找个学校当老师、或者到企业里当会计,都会比在这里容易一些。

在我看来,我们国家最好的生活地点其实不是大城市,而是县城,比如你们俩,收入可以比较容易在当地生活达到中上水平,用一句俗语来说,就是“小池塘里的大鱼”,完全可以生活得其乐融融,毫无压力,而且将来有了孩子,也比较容易获得当地最好的教育资源,对孩子的成长也比较有利。

大城市的人看起来光鲜亮丽的,但其实上数三代都是农村人。而对外来人来说,因为要买房子,所以压力会比较大,这也会让人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段常常活得比较累。而且,大城市的人情味也不如县城浓厚,大家住在一个楼栋也互不认识,见面连个招呼都不打,显得相对比较冷漠,工作竞争大、生活压力大。”

温雪华听了,脸上显出高兴的神色:“郑总也是这样说的,虽然你们说的道理不太一样,但都认为我们俩回去会更好,这也跟我的想法相同。我会把你的说法跟我男朋友说说,相信他是能听进去的,他很爱我的。”

李越知道,自己的判断是对的,她并不是真的要听别人的建议,只是需要一个佐证或者支持。

谁都有梦想,有想法,但往往越是温淑贤良的女人越有冒险的念头,而且可能会立即付诸行动,毫不迟疑,不管不顾,而且做得正气凛然,理所应当。

李越觉得温雪华就是这样的人,看起来很温柔,但其实很有主见,做事也很果决。

郑世真不一样,她有部队的历练,要成熟稳重得多。看似漫不经心,对周围不怎么在意,对自己很投入,但其实是一个很有眼光也很有心计的人。她给温雪华的建议也是中肯的。

温雪华两只手抓住李越的胳膊摇了摇,笑着说:“谢谢越哥,你跟郑总都是好人。”

自己算是什么好人?上个季度还扣了医生的费用,打了人家吴德良不说,还给人家栽赃……李越心里直犯嘀咕。

“你为什么觉得郑总是好人呢?”被她这么一摇,李越不自觉地感觉,彼此的距离更近了,就像兄妹一样亲近。

“我也说不上来,就是……她对我很好。她说我很像她刚参加工作时候的样子。但是……”

“但是就不要说了,我也不想知道。你要记得,她对你好你也要对她好,你知道的事别对外人说,连你男朋友都不要说,而且也不要问,知道得越少越好。

另外,这世上的人也不能用好人坏人来区分,因为这个标准实在是太模糊了。其实,判断一个人最合适的标准,是她对你好不好,而不是好人还是坏人。当然,我们这些人本来也算是同一种人,愿意主动对别人好。”

“嗯,我知道了,谢谢!”看起来,温雪华真的很高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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